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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02:46:43   来源:山东省食品学会 

关于发展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以下简称食品学会)成立于2010年11月18日,食品学会是由食品工业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相关从事食品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法人,是山东省科协的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我省食品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桥梁,是发展我省食品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自成立以来,食品学会在山东省科协、山东省民政厅的领导和支持下,在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学会的平台优势和人才优势,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创新助力地方工程、水平评价、大学生科技大赛等活动,食品学会服务会员的渠道和能力得到拓展和提升,联系市县科协、企业更加紧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食品学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较大提升。
食品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将于今年届满,将在2019年9月举行换届大会,现征集第三届理事会会员单位、理事。
一、入会条件
根据学会章程,本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学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学会的意愿;
(三)个人会员:
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本学科工作三年以上;专科毕业生,有四年以上实践经验者;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食品行业有长期实践经验、特殊专长、发明创造和特殊贡献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和管理干部。
在校学生:本科及以上食品相关专业在校优秀大学生。
(四)单位会员:与本学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队伍,承认本学会章程,愿意参加本学会有关活动,支持本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
二、会员权利
(一)有本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优先参加本学会的有关学术活动;
(四)优惠取得本学会有关学术资料;
(五)单位会员本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或请求本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会员(个人,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学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学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学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学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学会活动,经提示半年内仍未改正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触犯法律或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四、注意事项
学会目前正在开展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会员征集工作,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填写相应的会员申请表(附件),团体会员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个人会员申请表需手写签字,请于6月30日前将会员申请表的扫描或电子版发至学会邮箱sdifst@163.com。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秘书处
联系人:任子钰    13225412527(微信同号)
电话:0531-88555373  68695431
邮箱:sdifst@163.com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综合办公楼313室(250014)
 
 
附件1:单位会员申请表(高校、科研院所类)
附件2:单位会员申请表(企业类)
附件3:个人会员申请表
附件4:个人(学生)会员申请表
附件5:理事(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6:理事(单位)候选人推荐表

发展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会员的通知

 
山东省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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